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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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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被盜、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
關于被盜、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
為方便納稅人,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、丟失時必須統一在《中國稅務報》上刊登“遺失聲明”的規定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?!秶叶悇湛偩株P于被盜、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意見的通知》(國稅函〔1995〕292號)同時廢止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16年7月28日